大埔巴士車禍 巴士司機被控19項誤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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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10/10 17:53

最後更新: 2018/10/1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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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巴士車禍,巴士司機被控19項誤殺罪。(資料圖片)

大埔公路九巴翻側釀成19死車禍,肇事兼職九巴車長的廚師昨再度提堂,被告原被控1項危駕導致他人死亡罪,控方昨將控罪修改為誤殺罪,另加控18項誤殺罪及18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告共面對37項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案件將於高院審理。

被告陳浩明(30歲),昨沒有反對押後案件,亦沒有保釋申請。被告被控共19項誤殺罪,控罪指他於今年2月10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周女齊、李炳林、趙錦鑄、鄧仁欽、劉美蓮、王玉麟、李恩賜、黃兆良、田天松、丘小牛、黃伙娣、張朝偉、鄭帶勝、陳賢妹、黃國安、霍志強、鮑鳳儀、李官煌及陳有勝共19名巴士乘客,被告身為巴士司機,駕駛從沙田馬場巴士總站往大埔中心巴士總站,對以上巴士乘客負上照顧責任,被告卻違反該責任,沒有為19名乘客的安全採取合理謹慎措施。

控罪指被告駕車沿大埔公路往大埔方向的下坡行車道及大埔尾村巴士站前右彎開端,以逐漸增加及過高速度行駛,並在拐該右彎時沒有減速、沒有充分或完全使用腳掣或制動器煞車,導致巴士翻側,撞到兩枝燈柱及巴士站上蓋。控罪指被告違反該責任構成其本人之嚴重疏忽,該疏忽造成19名乘客死亡實質原因。

另18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則指被告於同日在大埔公路近大埔尾村巴士站,在道路上危險駕駛巴士,引致18名男女身體受嚴重傷害。